总务处(基建办)关于修订科室工作职责的通知
各中心(科室):
2016年5月,经学校研究,决定将校卫生所(公共卫生科)转归总务处管理,基建办与总务处合署,形成了总务处、基建办、后勤集团等几块牌子、一套人马的组织架构、工作格局。
在磨合期间,为进一步整合资源,理顺关系,根据工作实际,经处务会议研究,将少数中心(科室)的工作职责进行了梳理、整合,并试运行;按照人随事走,并尊重个人意愿的原则,对少数人员的岗位进行了调整。
2016年11月,学校下发《 关于调整管理服务机构和群团组织科级机构(岗位)和职数的通知》( 院发[2016]60号),明确了总务处(基建办、后勤集团)的内设机构,即办公室(节能办公室)、物业管理中心、水电与修缮管理服务中心、绿化管理中心、宿舍管理中心、餐饮管理服务中心、工程管理科、工程预算与项目管理科、卫生所(公共卫生科)、劳动服务中心办公室等10个科级部门。
为进一步明确职能,提高效率,防控风险,切实增强服务水平和后勤保障能力,根据学校有关精神,决定进一步修订(制定)处内设机构(即各中心、科室)的工作职责。请各中心(科室)结合实际,提出初步意见,于2017年2月23日前,将本中心(科室)的工作职责纸质和电子版报送到处办公室,同时报送本部门的人员组成及其岗位职责。
附件:1、中心(科室)原《工作职责》(随《通知》发放)
2、中心(科室)人员组成及岗位职能一览表
总务处(基建办)
中心(科室)人员组成及其岗位职责 序号 姓名 岗位职责 拟调整岗位或科室(中心)) 备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