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消除初夏季节学生宿舍火灾隐患的通知

发布者:总务处发布时间:2017-05-16浏览次数:50

关于消除初夏季节学生宿舍火灾隐患的通知

 

各学生宿舍:

近日气温逐渐升高,是火灾高发时节。515日晚,天津某一大学女生宿舍楼着火,共调20辆消防车车赶赴现场。经核实现场为一栋女生宿舍四楼着火,明火及烟较大。为汲取教训,请各宿舍值班员提醒并请广大同学认真做到以下几点,切实消除初夏季节火灾隐患:

一、学生在宿舍内不得使用各种电热器(如电炉、电热杯、电水壶、电烫斗、电热锅、电饭煲、热得快等);

二、不得私接乱拉、改动电线或私自安装电器、灯具等;

三、不得在电线上晾晒、悬挂衣物;

四、不得使用超规定功率的电器和60W以上的照明灯具,以及未经3C认证的劣质电器产品;

五、不得私自改动宿舍内照明、空调供电线路;空调设备电源不得插接其它电器或拉接临时电源;

六、不得在宿舍内存放易燃、易爆和有害物品;

七、不得擅自挪用消防器材或损坏消防设备;

八、不得在宿舍内使用明火(如焚烧纸张或杂物,使用煤炉、油炉、酒精炉、蜡烛等各类有明火的器具);

九、蚊香位置摆放得当,睡前熄灭;严禁学生在宿舍内吸烟;。

十、发现火情、火灾等事故时,应及时采取报警、撤离现场、灭火等有效措施,将损失降到最低点。

特此通知

总务处

    20175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