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7年暑期期间餐饮工作的通知
各学生食堂:
2016—2017年度第二学期已近期末,暑假将至。根据学校对今年暑假新校区学生留校工作的安排意见,以及对留校学生的情况预测,经总务处研究,2017年暑假期间,拟在新校区开放1—2个学生食堂,满足学生就餐需要。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请有意在暑假期间继续营业的食堂,于6月25日前向餐饮管理服务中心提交书面报告。总务处将根据平时业绩、学生需求等相关情况,提出经营名单,报学校最终确定暑假期间继续营业的学生食堂。
2、承担暑期伙食供应任务的食堂要合理安排员工轮休,组织技术力量,保障假期伙食供应,确保食品安全;要加大成本核算,合理控制毛利润。
3、未承担暑期食堂伙食供应的单位要充分利用假期组织员工培训,提高劳动技能,把握服务标准;全面检修设备,加大技改力度。
特此通知
总务处
2017年6月2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