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务处、保卫处联合开展校园电梯安全大检查
根据院办【2019】2号《关于2019年寒假放假及有关工作安排的通知》精神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安徽省电梯安全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要求,2019年1月17日上午,总务处联合保卫处相关人员对我校新建高层公寓、图书馆、艺术楼等人员密集场所的电梯运行及消防安全进行全面的安全检查,以确保寒假期间电梯持续安全运行。

检查人员重点检查了电梯是否在检验有效期内;呼层、楼层等显示信号系统功能是否有效;是否有安全检验合格标志,并按规定固定在电梯显著位置;安全注意事项、警示标志是否置于醒目位置;电梯报警装置、防夹装置是否可靠;联系是否畅通,是否有维保合同等安全保障细节。本次专项检查共检查电梯15台次,发现问题3处,现场下达整改指令书3份,并责令电梯维保单位限期整改。检查结束后,总务处、保卫处检查小组人员要求电梯维保单位进一步做好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工作,落实电梯安全主体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