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铜陵学院总务处《关于开展校服务企业疫情防控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由铜陵学院物业服务单位自评自荐,总务处物业管理中心初评,总务处考核领导小组复评,评选出年度“疫情防控工作先进集体”、“疫情防控先进个人”、“疫情防控优秀物业管理工作者”等。
具体获奖名单请见附页,现予公示。
公示期自2023年1月10日至2023年1月12日。如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或电子邮件方式向下列部门反映:
总务处:0562-5882011 E-mail:sg@tlu.edu.cn。
铜陵学院总务处
2023年1月1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