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铜陵学院总务处《关于开展2023年度校服务企业物业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院总【2023】34号文件精神,由铜陵学院物业服务单位自评自荐,总务处物业管理中心初评,总务处考核领导小组复评,评选出年度“物业工作先进集体”、“优秀物业管理工作者”、“物业工作先进个人”。
具体获奖名单请见附页,现予公示。
公示期自2023年12月27日至2023年12月29日。如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或电子邮件方式向下列部门反映:
总务处:0562-5882011 E-mail:sg@tlu.edu.cn。
附件:
具体获奖名单.pdf
铜陵学院总务处
2023年12月2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