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各有关部门:
为切实做好2025年我校学生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以下简称居民医保)工作,根据《安徽省医疗保障局 安徽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税务局关于做好2024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有关工作的通知》(皖医保发〔2024〕4号)文件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保对象
全体在校学生(留学生和已在外市参加2025年度居民医保的学生除外,不得重复参保)。
二、个人缴费
2025年居民个人缴费标准为400元/人。
三、集中参保期和待遇享受期
1.学生集中参保期为:2024年9月29日至11月11日。
2.待遇享受期为:2025年1月1日-12月31日。
3.在校参保新生入学第一学期中2024年9月-12月,不属于我校参保时间段,属于原参保地保障,住院医疗费用应回原参保地报销。
四、参保缴费流程
1.2024年在铜陵参保的(本地学生、去年在校参保的老生),微信小程序“安徽医保公共服务”或者支付宝搜索“安徽医保”→进入“铜陵”专区→选择“城乡居民(税务系统)缴费”→点击“我要缴费”进行缴费。
2.2024年不在铜陵参保、并于9月份已经办理停保手续的:微信小程序或者支付宝小程序“安徽医保公共服务”停保成功后→进入“铜陵”专区→选择“城乡居民参保登记”→进入后选择“学校基本信息”→搜索所在学校名称后选择学校→填写相关信息(带星号的为必填项)→拍摄上传本人身份证完成参保登记。第三步:缴费手续:仍然在“安徽医保公共服务”小程序中选择“城乡居民(税务系统)缴费”→点击“我要缴费”进行缴费。
特别提醒:
1.若参保时提示 “此人XX市存在居民正常参保信息!”,省内参保居民可通过“安徽医保公共服务”微信小程序选择对应参保地进行线上暂停参保(暂停参保的流程微信小程序“安徽医保公共服务”→选择原参保地“地方专区”→选择“城乡居民暂停参保”进行线上停保。);省外参保居民请联系原参保地暂停。
2.门诊共济缴费:适用于父母有安徽省内职工医保的学生,可用职工医保卡余额支付。具体流程如下:有职工医保的父母登录微信小程序“安徽医保公共服务”,“服务”里选择“其他业务”栏点击“个人账户共济绑定”,进入后按要求进行家庭账户共济绑定操作。完成共济绑定操作后,在参保缴费里点击“城乡居民共济账户缴费”,填写子女的身份证号码后完成缴费。
五、居民医保相关待遇
1.门诊待遇
(1)普通门诊。在参保县(区)域内一级及以下医疗机构发生的普通门诊医药费用报销比例为55%,不设起付线,单次最高报销限额25元,年度最高报销限额为150元(后期国家、安徽省若更新相关政策,我市将根据运行实际进行调整)。
(2)学生意外伤害门诊。在校学生发生无责任人的意外伤害事故,符合基本医疗保险政策的其门(急)诊医疗费用超过50元以上至8000元的部分由医保基金支付80%。需带就诊病历、发票、身份证和银行卡去铜陵市政务服务中心医保窗口报销。
2.门诊慢特病待遇
(1)常见慢性病待遇。一个自然年度内,对常见慢性病实行最高限额补助,零起付线,在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慢性病病种相关的门诊医药费用,统筹基金按60%比例支付,同时患有两个及以上慢性病种的,年度报销限额以最高者计算,每增加一个病种增加500元,最高增加1000元。
(2)特殊慢性病待遇。特殊慢性病门诊医药费用按当次就诊医疗机构普通住院政策报销,年度内按就诊最高类别医疗机构计算1次起付线。
3.普通住院
(1)起付线与报销比例。
一级及以下医疗机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起付线200元,报销比例85%,乡镇卫生院报销比例90%;
二级医疗机构起付线500元;二级医疗机构报销比例75%,市域内县级医疗机构报销比例80%;
三级(市属)医疗机构起付线700元,报销比例70%;
市域内三级(省属)医疗机构起付线1000元,报销比例65%;
(2)封顶线与保底报销
一个保险年度内,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保险额度实行累计封顶,封顶线25万元。
对普通住院发生的符合规定的医药费用实行保底报销,报销比例省内医疗机构45%,省外医疗机构40%。
4.意外伤害住院
明确有他方责任人的意外伤害住院医药费用由责任方承担;明确无他方责任的意外伤害住院医药费用按普通住院待遇报销。
5.大病保险
一个保险年度内,参保人员负担的合规医药费用累计超过大病保险起付线的部分,大病保险基金分费用段按比例报销。
起付线:一个保险年度计1次起付线,起付线2万元。
报销比例:大病保险起付线以上10万元以内段,报销比例60%;10-20万元段,报销比例70%;20万元以上段,报销比例80%。在省外异地就医,符合急诊及办理转诊手续的,大病险比例下降10个百分点;非急诊及未办理转诊手续的,大病保险比例下降20个百分点。
封顶线:省内医疗机构大病封顶线30万元,省外医疗机构大病保险封顶线20万元,两者不叠加计算。一个保险年度内,大病保险合规费用中既含省内医疗机构医药费用、又含省外医疗机构医药费用的,执行省内医疗机构大病保险封顶线。
6.异地就医结算报销
异地就医三步走:“先备案”“选定点”“持卡(码)就医”。
一是先备案。参保人员异地就医前,可通过安徽医保公共服务平台或到医保经办机构服务窗口等线上线下途径办理异地就医备案手续。
二是选定点。参保人员完成异地就医备案后,在备案地开通的所有异地联网定点医疗机构均可享受住院、门诊特殊慢性病费用异地直接结算服务。
三是持卡(码)就医结算。参保人员结算时出示社会保障卡或医保电子凭证即可。结算时只需要支付应由个人承担的费用,属于医保基金支付的费用,由就医地经办机构与定点医疗机构按协议约定审核后支付。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原则上执行就医地规定的基本医疗保险药品、医疗服务项目和医用耗材等支付范围及有关规定,执行参保地规定的基本医疗保险基金起付标准、支付比例、最高支付限额等有关政策。
7.温馨提示:
(1)关于转诊:所患疾病在我市内最高级别医疗机构(含专科)难以确诊或无有效治疗手段的,需要转往市外医疗机构就诊的,可在我市转诊管理中心(市人民医院)办理转诊备案。
(2)关于手工报销:参保人员因故未能直接结算的住院医疗费用、慢特病门诊费用等,可将相关材料带回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窗口办理手工零星报销手续。提供报销材料:有效身份证件、疾病诊断证明和费用支出材料(含病历、处方、医疗费用发票、出院小结、费用明细清单、社保卡等)。
(3)关于异地长期居住:办理异地长期居住手续后,在学籍地与户籍地、就业见习地、实习地,发生的医疗费用,享受参保地规定的本地就医时的标准。
六、相关要求及注意事项
1.各二级学院需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做好居民医疗保险政策的宣传与有关工作的部署,确保每位学生人人参保。
2.各班辅导员需查看本班级学生的参保凭证,统计参保人数并签字。各二级学院需指派专人,以班级为单位汇总本学院各班参保率和参保地点(见附件),学院盖章,纸质版汇总表于11月30日前交翠湖校区校总务处卫生所213办公室刘老师。
3.大学生为救助对象(享受救助待遇的特困人员、低保对象、返贫致贫人口、脱贫不稳定和纳入低收入人口监测范围的人员等特殊人群),可选择在救助对象身份认定地也就是户籍地参加居民医保。其他学生要求学籍地参保。
4.参保、报销咨询电话:0562-12345,0562-5889762(铜陵市医保中心),0562-5882171(铜陵学院总务处卫生所)。
总务处 学生处
2024年9月2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