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陵学院大学生活动中心一层阶梯礼堂中厅
有害气体净化处理采购项目需求
根据校团委报告和总务处处领导批示,为保障广大师生员工的身体健康。按照国家标准《室内空气质量标准》GB/T11737-1989(2004),依据大学生活动中心一层礼堂中厅中甲醛、总挥发性有机物TVOC等有害气体含量《检测报告》结论,需对中厅有害气体净化治理。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铜陵学院大学生活动中心一层阶梯礼堂中厅有害气体净化处理
2.项目内容:
大学生活动中心一层礼堂中厅面积约400平方米,甲醛、总挥发性有机物TVOC等有害气体超标,需进行空气净化处理。净化范围包括中厅区域内立体空间(含厅内设备、家具、吊顶、墙面、地面、窗帘幕布等),净化处理所使用的材料需无毒无害,且不得造成二次污染。净化处理施工完成后,经校方指定的具备相应资质的检测单位检测,中厅空气质量符合《室内空气质量标准》GB/T11737-1989(2004)标准。
二、资格条件
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报价单位具有提供本项目服务的有效资质、证件,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专业技术能力;
3.报价单位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或工商注册的个体工商户;
4.单位及其法人近三年内无违纪违法行为,无不良诚信记录,自觉遵守高校廉洁从业(政)规定。
三、产品质量及服务要求
1.所报拟提供的空气净化处理服务所使用的产品必须符合国家和行业的质量要求与技术标准,且为全新原装、正品优质现货;随产品提供相应的质保、报验资料(包括建筑材料测试中心和疾控中心的检验报告)、供货渠道证明等。
2.提供室内空气净化服务业绩;
3.根据采购方实际需要与要求,按时完成施工,质量保证期一年。
4.本项目严禁转包或自行分包,供应商应自行承担所有工作任务及服务。
5.报价单位对自己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采购人有权将对成交候选人的资
料向相关单位(部门)进行电询、函询或上门验证等方式查验。如果有虚假资料,则取消成交候选人成交资格,并纳入本单位失信供应商名单。
四、报价相关事项:
(一)报价注意事项:
1. 本项目控制价为1.9万元。(1)超过控制价的报价为无效报价;(2)报价人在报价之前,对本项目的一切情况,应详细研究和全面了解。报价后将被认为已充分了解并已接受本项目的相关条款,认同采购人对本项目的解释。
2.报价为所报项目的最终报价(包括产品价款、辅材及配件、运输费及其保险费、搬运力资费、利税和应承担的风险等一切费用)。
3.建议拟报价单位现场查勘。
4.报价时间:9月26日上午11:00前,地点:铜陵学院总务处办公室(新校区三食堂副楼317室),报名联系人:沈老师(电话:0562-5882006),项目负责人:陈老师(联系电话:13856258563)。
(二)报价函编制:
报价人需提交报价函,注明报价单位及项目名称,报价函内需附以下资料并加盖单位公章:
1.报价资质材料(企业简介、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等);
2.法人授权书原件;
3.产品质量、售后服务及质保期承诺函;
4.提供切实可行的施工方案;
5.报价单位认为需要提供的其它资料。
五、付款方式
1.本项目不支付预付款,项目完成经采购人验收合格后,支付合同总价95﹪,一年后经检测合格不计息支付余款。
铜陵学院总务处
2019年9月23日
